时间:2025-09-05 16:15:43
近日,滑县法院法官杨海玲主动上门,通过现场勘验,实地丈量,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该案中,原告樊某从事装修业务,被告杨某系业主,2019年10月份,被告杨某通过熟人介绍找到原告樊某,双方商定装修被告杨某位于滑县某乡镇的房屋,装修总价款共计33万元。2020年1月份,原告装修完工并交付,被告杨某支付21万元装修款后迟迟未支付剩余装修价款。
案件先后经三次开庭,双方当事人因装修工程量及装修款项支付问题争执不下,并对装修面积、材料费用、施工质量各执一词,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杨海玲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通过熟人介绍建立装饰装修合同关系,以“熟人诚信”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回忆合作初衷,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促成樊某与杨某达成一致意见。
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承办法官杨海玲没有局限于书面审理,而是带着卷尺和勘验检查工具,前往装修现场,对案涉房屋争议区域逐项测量并详实记录,同时现场对照装修合同中清单并仔细进行核算。在勘验过程中,杨海玲法官一边耐心倾听双方意见,一边就争议焦点从法律角度及行业规范释法明理,经过一下午的勘验及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隔阂。承办法官杨海玲趁热打铁,即刻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协商最终的调解方案,最终,樊某同意赠送部分项目,减免部分装修价款,业主杨某也表示愿意按期支付装修余款,纠纷就此化解。
法官上门丈量的不仅是尺寸,更是司法的温度。本案通过“现场勘验+调解”的模式,既避免了司法鉴定程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又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是滑县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下一步,滑县法院将继续创新纠纷调解机制,下沉纠纷现场,真正做到“矛盾化解在源头,服务延伸到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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